只要狼莫想要一个由自己亲手扶上位的大豫天子,他李正德不是没有逐鹿的机会,孟汀也不是没有失手的可能。
    但他一点也输不起。
    狼莫不答他的话,只是饶有兴致地往下看。
    他拥兵数十年,见惯血没荒丘,比李正德从容多了,眼都不眨一下地看着底下人与人厮杀。
    雪落在他的散发上,一时不能融化,将他的星星鬓变成了满白头。
    许久,他低笑道:“我看见了。”
    孟汀。
    孟扶桑的独子。
    听闻这个小孟侯的刀是僖宗开刃的,人也成了老皇帝留给继承者的一把长铗。
    话说虎父无犬子,这孟汀却是被孟扶桑和李长卿那皇帝老儿养成了一条听话的好狗——说要去长安就惶惶然地扶灵柩去,说要守河西就不怕死地领万军来。
    做臣子做到这份上,可以称一句愚忠。
    “大帅眼神颇好,果然如鹰隼一般。”
    李正德皮笑肉不笑,“看见什么,在哪里?”
    “那杆枪用得漂亮。”
    狼莫道,“他上次回云中平乱,在马上便已经不再用孟家刀。
    殿下可知道为何吗?”
    “为何。”
    “横刀虽快而利,到底是短兵,不能解围。
    当年他父亲在城外被围,刀脱手,被乱马踏死。”
    狼莫嗤笑,“可惜了,我没能亲手杀孟扶桑,只能将他的首级割下,带回去领功。”
    他垂眼,看着孟汀一身明光铠,凭长枪荡开身侧马上羌人,连杀十余将,将旌旗插到了土默川上的高地。
    “他好像没带刀。”
    李正德道。
    狼莫却不再答话。
    他紧盯着那面书写“豫”
    字的旌旗,压住腰间长刀。
    李正德心中厌恶狼莫对自己毫不掩饰的轻视,站了片刻,回身下了城楼。
    “殿下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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